本报北京3月21日讯(特约通讯员 罗观星 徐迅 记者 赵建国)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诉香港《壹周刊》诽谤案今天继续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,《壹周刊》委托大律师黄福鑫向法庭表示,被诉方的唯一证人屈颖妍不出庭作证,这意味着《壹周刊》没有任何证人可以支持自己在诉讼中的法律主张。
从本周起,双方律师开始盘问原诉方的第二名证人、中国青基会副秘书长杨晓禹。杨曾于1993年末在北京接受了香港记者屈颖妍的采访,并提供了3份书面资料。《壹周刊》于1994年1月发表了记者屈颖妍撰写的封面文章《千里追寻七千万元下落,希望工程善款失踪》,引发这一诽谤案的诉讼。双方大律师主要就采访录音、书面材料与屈所撰文的一致性、真实性对杨晓禹进行了约5个小时的盘问。
由于屈颖妍放弃作证,今天开庭仅20分钟,大法官即宣布休庭。从3月22日起,原诉方代表大律师冯华健将开始作结案陈词。本案预期将在本周审理完毕。